我市第六批次学校开学时间公布


      根据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学校防控组要求,经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批准,全市幼儿园大班于5月18日开学。

      全市幼儿园其他年级和聋哑类以外的特殊教育学校继续做好开学准备,具体开学时间另行公布。


保育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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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份健康提示:注意预防新冠感染、呼吸道传染病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目前我省新冠感染疫情处于局部零星散发状态,形势平稳,但由于亚洲部分国家流行毒株与我国当前流行毒株不同,且我国近期输入病例中变异株占比增加,因此建议群众应继续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管理。

健康提示

1)建议在没有接种禁忌症的情况下,符合条件者尽早接种新冠病毒疫苗。60岁以上人群、严重慢性病患者、免疫功能低下人员优先推荐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2)做好日常防护,应科学佩戴口罩,注意卫生习惯,勤洗手,注意咳嗽礼仪,少聚集,居家和工作场所定时开窗通风,做好居室日常卫生。

3)加强个人健康管理。日常要密切留意家人和自己的健康状况,如有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不适症状时,避免带病上学或上班,视情况及时到附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呼吸道传染病

近期天气依然不稳定,要警惕呼吸道传染病的反复侵袭,常见的呼吸道传染病包括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猩红热、水痘等。

健康提示

1)对有疫苗预防的传染病如水痘、流行性腮腺炎等,按相关接种要求及时和全程接种疫苗。

2)注意个人卫生,保持良好的呼吸道卫生习惯。使用肥皂或洗手液并用流动水洗手,饭前便后及接触脏东西后要洗手,勤换、勤洗、勤晒衣服和被褥;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毛巾遮掩口鼻。

3)每天定时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新鲜。

4)流行高峰期应避免去人群密集场所,如出现相关症状应及时就医,并减少接触他人,尽量居家休息。

5)学校及幼托机构应加强晨午检,及时发现和隔离病人,着重防范呼吸道聚集性病例或暴发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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